坚持频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效益并重,坚持台站管理与服务并重,坚持电波秩序维护预防与惩治并重,坚持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与管控手段并重,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《无线电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综合运用法律、行政、技术、经济四种管理手段,切实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。
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,规范工作程序,有效维护电波秩序,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相关行政法规,制定《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》,现予印发。请各相关单位加强人员配备,加大工作力度,认真贯彻执行。